日期:2011/3/14
資料來源:本院

為因應總統今(100)年總統元旦文告宣示:「今年開始啟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分階段逐步實施,先從高職做起。預定
民國103年高中職學生全面免學費、大部分免試入學。同時,今年實施五歲幼兒入學免學費,未來視財政情況,逐步將學前
教育免學費延伸至四歲到三歲,以減輕父母的負擔,但學前教育不納入學制。」行政院於本(14)日召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
育推動會第1次會議,行政院吳院長親自主持,除聽取「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規劃簡報」外,審議通過「高中職免學費方
案」及「五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修正案」,教育部將於函報行政院核定後於今年8月1日起實施。

為確實落實總統元旦文告宣示事項,行政院設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會,由院長擔任召集人,本(14)日召開第1次會
議,討論通過「高中職免學費方案」及「五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修正案」,各方案之重點如下:

一、高中職免學費方案
本方案秉持「分階段逐步實施」、「先從高職做起」、「預定103學年度(103年8月1日)高中職學生全面免學費」及「已
有公費就學補助或學費減免優待者,擇優適用」原則。100至102學年度推動有條件的「高職免學費」、「齊一公私立高中
學費」,103學年度起推動全面「高中職免學費」,期能培育符合產業需求之基層技術人才並營造符合社會公平正義之教育
環境。

二、五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修正案
教育部與內政部在99年9月1日發布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以下簡稱免學費計畫),依前開免學費計畫的規劃,99學年度以
離島及原住民鄉鎮市全體5歲幼兒為實施對象;100學年度進一步擴大到一般地區家戶年所得110萬元以下家庭的5歲幼兒。
但為具體實踐馬總統學前教育政策,減輕新生家庭年輕父母的經濟負擔,爰將「五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修正案」提到本次
會議討論,通過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自100學年度(100年8月1日)起,將補助對象擴展至全國全體5歲幼兒。

行政院十分重視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規劃與實施,召開本次會議就關鍵子計畫「高中職免學費方案」及配套子計畫「五歲
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修正案」等議題詳加討論,提出具體可行的方案及配套措施,對於後續兩方案於今年8月1日順利推行頗
有助益。未來推動會將持續運作,結合政府各部門力量,全力做好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各項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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